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25
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即将报名
截止日期: 2025-03-30 16:00
工作地点: 榆林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2025年榆林市市属公立医院春季双选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5年9月29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5年榆林市市属公立医院春季双选会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三支一扶”、“特岗全科医生”等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校园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签约、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校园招聘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同意报考证明。
地点1: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生活区(陕西省西安市朱雀大街102号)体育场(2025年3月29日9:00-16:00)
地点2:东方大酒店(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393号)(2025年3月30日9:00-16:0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与签约
考试和签约由市人社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时,可增设笔试环节。
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程序另行公告通知。
三、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次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程序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
榆林市人社局 0912-3894197
榆林市卫健委 0912-3891651
附件:2025年榆林市市属公立医院春季双选会岗位表(3.22).xlsx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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